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市场秩序稳定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,现就张北地区所有商场、超市、餐厅(含各类餐饮服务单位)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(以下简称“相关单位”)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发布如下紧急通知:
一、 高度重视,全面落实主体责任
各相关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各环节、各岗位的责任人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、措施落实到位。
二、 立即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,对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,对以下环节进行全面、彻底的排查:
1. 原料采购与查验: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,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,确保原料来源合法、质量安全。严禁采购、使用来源不明、腐败变质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。
2. 生产过程控制(食品生产单位):严格遵循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,加强对生产环境、设备设施、人员卫生的管理,防止交叉污染。对关键控制点实施有效监控并记录。
3. 食品贮存与运输:确保贮存场所环境符合要求,分类分区存放,做到离墙离地、先进先出。需冷藏、冷冻的食品必须按规定温度贮存和运输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4. 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(商场、超市、餐厅):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尘、防蝇等防护设施。餐饮单位必须保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,餐具饮具严格清洗消毒,凉菜制作等专间操作符合规范。严禁销售“三无”食品、过期食品。
5.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: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,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。
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必须立即整改,并建立整改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。
三、 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监管
各相关单位要特别关注以下重点:
四、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与应急管理
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,确保食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要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。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,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,保护现场,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报告,不得瞒报、谎报、迟报。
五、 主动接受监督与配合检查
各相关单位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承诺、监管信息等。要积极配合各级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、抽样检验等工作,对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,及时整改。
六、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
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、抽查和飞行检查力度,对在自查中走过场、整改不力,以及存在采购使用不合格原料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或掺假掺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,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,涉嫌犯罪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食品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泰山。请张北地区各相关单位务必迅速行动,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,将本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,营造安全、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(此通知由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拟,具体执行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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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1:36:30